通知公告
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资源项目的通知
时间:2022-11-30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的要求,落实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为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与健康意识、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,动员公众力量保护生态环境、维护身体健康,共建健康中国和绿色北京。按照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2021年印发的《“美丽中国,我是行动者”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(环宣教〔2021〕19号),我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项目资源征集活动。
1、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2018年印发的《中国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(试行)》(公告 2018年第12号)
2、生态环境部印发的《中国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》(公告2020年第36号)。
所有生态环境领域有关的广大科技工作者,环境教育工作者,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者,高校学生,以及所有热爱生态环境科普工作的人员。
1、项目选题要以“一、征集依据” 说明的规范十条、素养三十条具体条目为依据,反映生态环境有关的知识、科技人物、科技成果等科学内容为相关主题,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讲座课件、科普视频、科普图文和科普动漫等。
2、科普讲座应以一课时(45~60分钟)长度为宜,适合进入学校、社区;科普视频(非录制讲座)应5~10分钟为一个专题,适合进行视频传播;科普图文适合通过公众号等进行推广。
入选作品将通过北京环境科学学会进行对外展示传播。推荐参加线上线下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宣讲活动、进行讲座课程录制、参加科普宣传日、科技活动周等活动,获得定制化的科普推广。
1.提交基本材料:请扫码或通过链接填写报送材料基本信息。
http://bjhjkxxh.mikecrm.com/Gd1ySGL
请将制作好的科普讲座课件、科普视频、科普图文材料等发送至学会邮箱bjhjkxxh@sina.com
1、申报作者应保证报送选题创意及文字素材的原创性,保证对报送选题资源内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选题报送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,如出现知识产权等纠纷,由作者自行负责。
2、经审核符合要求选用的科普作品,将在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公众号及网站进行公示,并给予项目资助。
第一条 关注生态环境。关注环境质量、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,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,学习生态环境科学、法律法规和政策、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,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,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。
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。合理设定空调温度,夏季不低于26度,冬季不高于20度,及时关闭电器电源,多走楼梯少乘电梯,人走关灯,一水多用,节约用纸,按需点餐不浪费。
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。优先选择绿色产品,尽量购买耐用品,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,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,外出自带购物袋、水杯等,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。
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。优先步行、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,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,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。
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。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,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,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,不乱扔、乱放。
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。不焚烧垃圾、秸秆,少烧散煤,少燃放烟花爆竹,抵制露天烧烤,减少油烟排放,少用化学洗涤剂,少用化肥农药,避免噪声扰民。
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。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,积极参与义务植树,保护野生动植物,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,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,不购买、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,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。
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。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,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,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。
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。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,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,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劝阻、制止或通过“12369”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。
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。坚持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,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、行动者、示范者,共建天蓝、地绿、水清的美好家园。
10.空气污染会对呼吸系统、心血管系统等造成不良影响。
11.清洁水环境和安全饮用水是维护公众健康的基础。
12.土壤污染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,危害公众健康。
13.海洋污染危及海产品安全,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。
14.保护生物多样性,维护生态平衡,有利于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。
17.合理分类和处置生活垃圾,既保护环境也利于健康。
19.工作和生活中不当使用或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会带来潜在健康风险。
24.保护野生动植物,革除交易、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。
25.主动了解生态环境信息和法律法规标准,学习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知识。
26.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及生态环境保护警告标志,保护自身健康和安全。
27.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个人、居家情况,采取有效防护措施。
28.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并可能危害健康时,按照政府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应对。
29.通过“12369”举报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影响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。
30.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,维护公共环境权利和个人健康权益。